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5年8月3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
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空军少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
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或选考物理)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