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安徽财经大学,国标代码:10378。
二、办学层次与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校址:龙湖东校区: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邮编:233030;
龙湖西校区: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55号,邮编:233041。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安徽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五、录取要求:
1.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2.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六、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按照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者,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上海市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浙江省录取时,执行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2.艺术类专业【绘画、动画、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如果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数,按照综合分数排序。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外语、数学课程成绩依次排序。
3.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4.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七、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本章程由安徽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高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邮政编码:233030
咨询电话:(0552)3176767、3177676
网 址:http://www.aufe.edu.cn Email:zsb@a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