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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9-30 16:06  阳光高考  浏览量:130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056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院简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建校于1978年,是一所经省、市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坐落于麒麟科技创新园内,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全院在职教职工315人,各类在籍学生总数10325 人。

学院现开设22个高职专业,涉及机械、电子、计算机、艺术设计、通信、物联网、会计等多个专业领域,其中电气自动化、数控技术两个专业为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建设专业,“机械制造专业群”为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群)。移动商务专业为首家与南京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嵌入式联合培养Google跨境电商的高职专业,数控技术专业获批“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2015年,为顺应智能制造技术产业发展趋势,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学院设立了智能制造学院,重点建设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工业设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7个智能制造相关专业。现已建成“3D打印(增材制造)中心”、“数字化工厂”、“工业机器人实训中心”、“南京机电莱尼机器人学院”、“海尔智能家居”、“ICT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等6个智能制造实训基地。2018年,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基地获批“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同时,学院已和中科院南京煜宸激光科技集团、中国航天南京神舟航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暨中国航天3D打印研究中心、航天智能制造南京创新中心、南京特斯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翔集团等四家单位签订了“双创教育战略合作协议”,以“1+N”(平台+课程、项目、队伍、市场推广等)的合作模式建立“协同创新联盟”,力求在深度合作中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校企携手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圈。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师生的创业创新活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5年1月,学院率先建设国内首家“创客校园”,大力发展集创意、设计、制造于一体的“蓝岛创客空间”。空间建设以“创新、实践、分享、成长”为宗旨,以全院资源为依托,以科技创新活动为载体,聚集创客人才、成就创意灵感、分享创新成果,重点瞄准智能制造、3D打印等前沿技术,深入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创客教育理论研究。目前,全院上下大力开展创客活动、开发创客项目、分享创新成果,积极探索创客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系统设计了面向职业教育的“54333”的创客教育体系,即 “平台+专业+课程+导师+活动” 5个基础保障,“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心理健康+创客活动”4维综合评价,“创客项目课程+创客教育专门课程+创客式课改课程”3类课程教学,“创客项目+竞赛项目+基金项目”3级项目孵化,“公司+事业部+工作室”3类主体实践,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创客课程标准、开发创客项目课程,努力通过创新思维训练、创新工具使用以及创新能力培养等方式,培养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

蓝岛创客空间建设至今,已开设了创客工坊20余个,开发创客类课程400门,《创新思维训练》成功立项省级重点教材,制作创客作品2922件,竞赛项目144项,基金项目17项,发表创客教育类论文40余篇。申请专利1056件,授权330件。仅2018年,新申报专利771件,专利申报总数位列在宁高职院校第一名,全省第三名,其中学生申报438件,占56.8%。

创客校园建设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南京日报、扬子晚报、教育厅网站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蓝岛创客空间现为中国创客空间联盟成员、中国创客联盟成员、中国创客教育基地联盟理事、南京市众创空间联盟常务理事、鼓楼区众创空间联盟理事、Intel合作伙伴、海尔创客实验室成员,先后被省科技厅、市科委、鼓楼区科技局列为省级、市级和区级众创空间,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

学院始终坚持“立足企业、面向行业、服务社会”的办学思路,以培养“企业满意、社会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的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建立“分层建设、分类培养”校企合作机制,加强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建成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等校外实训基地178家,校企合作共建订单班57个,培养学生3919人。建有物联网技术实训室、华为移动4G实训室、南京市中小企业精益生产培训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室48个,其中生产型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中小企业精益生产培训基地为“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ICT产教深度融合创新创业实训平台”获批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学院现已被授予“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机电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第二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连续两年被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优秀鉴定所”。学院现开设31个工种的鉴定和培训,学生获证率达95%以上。2018年,学院为南京市人社局开发“3D打印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应用”、“物联网智能家居技术”三个新工种,新工种开发总数位列在宁高校首位,为在宁大学生开展新工种培训2883人次。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构建了“学业成绩、素质养成、心理健康、创客活动”的“四维一体”评价方式,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近年来,学院以素质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成立了院报记者团、话剧社、瑜伽社、跆拳道以及自动化研修社等50多个文体、职业发展、志愿服务和科技创新类学生社团。

多年来,学院高职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超20000人,其中超过50%就职于南京地方企业;为南京及江苏经济建设培养输送了近20000名成人专科毕业生,其中90%以上的毕业生就职于南京地方企业;为南京地区企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超过15万人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位居全省前列。毕业生毕业半年后收入逐年提高,始终位于全省高职院校第一方阵。

2017-2018年度,全院师生技能获奖共计263人次,教师131人次,学生132人次。其中各类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教师26人次,学生28人次;省级二等奖以上教师40人次,学生27人次;市级一等奖教师1人,学生2人。2018年,学院被授予“2018年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全省29家,其中高职院4家),被江苏教育考试院评为“网上咨询宣传优秀单位”(全省共计20所高校,其中高职院校仅8所),被江苏省教育厅评为“职业生涯规划规划大赛优秀组织奖”,学院团委被评为“南京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学院党委被中共南京市国资委委员会评为“新时代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

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南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推动产业升级”的需要,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以核心型、紧密型的校企合作为依托,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坚持差异发展、特色发展的办学思路,坚持打造智能制造人才培养基地的办学目标,坚决推进全国首家“创客校园”建设,聚力创新、聚焦人才培养、高水平探索创客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抓内涵、提质量、明特色、创品牌”,促进学院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19年拟在江苏、安徽和浙江等省市投放招生计划,共计2050人。具体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四、录取规则

一)共同原则

1. 根据国家及考生所在省市当年高考录取相关政策,按规定的提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 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尊重考生意愿,全部按考生专业一志愿录取并分配专业。

3. 按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按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 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5. 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江苏省内各批次录取办法

1.高职提前招生

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政策加分)。如总分相同者,则按照数学、英语、语文的单科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2.艺术类专科(美术)

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高职(专科)院校(文、理科)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按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其他专业。

4.面向普高注册

按照2019年《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及《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执行。

5.对口单独招生

按“专业技能+文化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面向中职注册

参照《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执行。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进行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按规定退档。

五、学历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与奖助贷情况

一)收费标准

新生收费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公办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二)奖、助、贷学金情况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校级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校级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学年)、校级单项奖学金(100元/人·学年)等。获奖助学生比例大,基本做到“应助尽助”。另外,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七、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邮政编码:211135

咨询电话:025-84120820、84170899、18061231075、18061231076、 18061231077

录取传真:025-84170687

咨询Q Q:800081589

学院网址:www.nimt.edu.cn

八、附则

1.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5.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有与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不符之处,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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