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院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院地址: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第四条办学性质: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交通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办学宗旨: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第六条办学层次:
专科学历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录取原则:
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档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阅,贯彻择优录取的原则。凡是填报我校志愿,考分已达到我院控制录取分数线方可录取。报考旅游管理(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男生身高173—4625px,女生160—4375px,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学校届时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八条招生与就业:
学校面向省内外招生,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学生学习期满并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第九条收费标准:
1. 学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4500元/学年。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3】1554号和甘发改收费【2014】 1188 号):8000元/学年。
2. 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900元/学年。
第十条奖学金评定: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及军事训练,通过《国家体育锻炼》及格标准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
第十一条勤工助学、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家庭困难的学生,在不占用正常学习时间的情况下,学校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合法的勤工助学活动;学习优秀、综合表现良好、家庭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家庭特别困难而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办学特点:
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
第十三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128号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730070
咨询联系电话:0931-7666911,7673649
传真:0931-7666911
电子邮箱:zsjy7666911@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sjtxy.edu.cn/
第十三条 附则:
学校以往有关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适用于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