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 发布时间:2021-12-14 16:28 | 次数:293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经高校申请、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现场考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专业等6个专业通过第三级专业认证,北京师范大学物理学专业等256个专业通过第二级专业认证。认证结论有效期六年,自2021年9月起至2027年8月止。现将通过认证的专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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