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的意见》的规定,河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对河北工程大学章程修订内容进行了评议。现将《河北工程大学章程修正案》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17日(1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电子邮件、来函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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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