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2018-2019年度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现将拟公开表彰的2018-2019年度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河北省教育厅财务处反映,并署真实姓名,提供相关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时限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盖冰清
联系电话:0311-66005072(工作日期间)
电子邮箱:cwc109@126.com
附件:附件:河北省拟表彰的2018-2019年度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个人.xls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