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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20-08-26 17:24    浏览量:220

 为了保障吕梁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我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2、代码:14500


3、校址:山西省孝义市湖滨路,邮政编码:032300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形式:全日制


8、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刘俊珍    院长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1、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吕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考管理中心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外语语种: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8、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对口升学招生


1、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管理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人数、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1、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职成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


2、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3、国家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补助、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另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毕业证书的发放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五、咨询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58-7849923


传真电话:0358-7849925


   咨询录取电话:0358-7849923


   联系人手机:13097585888、15035897736、18636467949


电子信箱:llmx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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