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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18 16:40  阳光高考  浏览量:201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部编学院代码:14513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以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


1.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一环路东一段199号   


2.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在四川录取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


3. 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校后,我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5.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我校不予录取色弱、色盲等不符合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


6.患有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患有失明、斜视、弱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肢体残疾、脑瘫等以上疾病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我校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7.护理专业建议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填报。


8. 助产专业仅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9.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限招理科,其他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收的招生原则。


10.凡在我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15天后,未前来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我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1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3、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14.我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学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一环路东一段199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电话:0838-6927777、6922666(德阳校区)、028-84879035、84879040、84868591(成都校区)


六、学院网址:http://www.cnsn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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