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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14 17:00  阳光高考  浏览量:172

第一条 学院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国际代码:12482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公办)


第四条 学院地址:


克拉玛依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独山子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


第五条 招生层次及学制:普通专科(高职),三年。


第六条 学院概况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文兼备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新疆石油石化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新疆工业企业职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国家石油化工技术专业群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曾获得“全国德育科研名校”和自治区首批“绿色大学”的称号,2018年被确立为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校60多年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不忘服务国家能源战略的初心,坚持专业与产业对接,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政校企合作,秉承“厚德、崇能、唯实、求新”的校训和“敬业、爱生、重能、善教”的教风,已培养5万余名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石油工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在独山子和克拉玛依两地办学。其中,独山子校区占地1022.6亩,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克拉玛依校区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新疆技师培训学院三校共享校园资源,总占地面积7200亩,建筑面积64.5万平方米。目前石油化学工程系和汽车专业在独山子校区办学,石油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机械工程系(汽车专业除外)、电子与电气工程系、经济管理系6个系部在克拉玛依校区办学。


独山子校区占地1284亩,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44亿元,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资产9758.04万元,图书馆15000平方米,藏书36.05万册,电子图书1174432册,教学、办公完全实现网络化。学院教学、生活、文化、体育设施一应俱全。目前石油化学工程系和汽车专业在独山子校区办学。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80人,专任教师294人。教师队伍中,自治区教学名师5人,自治区教学能手3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6个。市级专家2人、学科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18人。学院成立克拉玛依俄语培训中心,并与新西伯利亚大学、阿塞拜疆国立石油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


为适应新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克拉玛依城市科学转型,根据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克拉玛依市打造北疆区域中心城市的需要,学院围绕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等产业链开设有资源环境与安全、生物与化工、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旅游、财经商贸、土木建筑等八大类36个高职专业和10个中职专业,形成了以石油石化上、中、下游产业链为主线、多种专业类型并举的办学特色。其中,有5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10个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6个自治区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级专业服务提升项目、3个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自治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专业、4个自治区专本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试点专业、6个中高职衔接专业、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学院实验、实训设施先进齐全,建有124个校内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室;同时建有9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学生技能培训的需求。


学院立足新疆、面向西部和中亚地区,近3年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第七条 招生专业一览表


表.2020年学院普通专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有序进行招生工作,其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商讨招生的重大事宜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民汉兼收。钻井技术、油气地质勘探技术等2个专业为从事野外艰苦作业。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的录取按照《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招收“三校”毕业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三校生升高职”考试。


第十六条 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计划类型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三校生考生优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政治理论录取分数高的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五年制应用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学院征集志愿仍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第十九条 录取时对报考我院文理科双语类、民语类考生数学、语文成绩要求: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最低限28分,文史类考生数学成绩最低限26分,语文考试成绩30分以上考生(单考单招除外)。


第二十条 报考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新生应征入伍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需携带入伍通知书和入学通知书到学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高职学费: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38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六人间)、1000元/生·年(四人间)。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助学金。


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分四等(1500元/年、750元/年、350元/年、250元/年);“企业奖学金”以及其它单项奖学金。


助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三等(4400元/年、3300元/年、22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分三等(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


少数民族预科新生入学报到后,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对因父母双亡、父母一方去世、父母一方或双方丧失劳动力而导致生活困难、无法承担学习费用的学生,根据困难情况给予补助。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五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院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与疆内外1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固的校企合作关系。学院大力实施“订单教育”,以方便学生实训及就业。学生可提前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创业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采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等近三百余家企业签订用人协议。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就业质量高。


第二十七条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


邮    编:834000


学院官网:https://www.kzjsx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kzjsxy.edu.cn


电子信箱:kzjsxyzsjy@sohu.com


招生咨询电话:0990-6620737、6609801、6234377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90-6620723


传    真:0990-660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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