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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20-07-12 16:35  阳光高考  浏览量:276


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浙江省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2869


三、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688号


四、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六、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七、招生专业与计划:


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八、外语语种要求: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九、招生男女比例: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普通类平行录取专业与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十、报考条件:


(一)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的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司法行政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体检体能测评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司法警察院校教学训练活动。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为过于肥胖);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器质性心脏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要求执行。


10.必须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普通类平行录取专业、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按普通高校招生条件、标准执行。鉴于司法警务专业对口的用人单位公开招录时以男生为主,且对身体条件有要求(一般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建议考生慎重报考。


十一、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的录取规则


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投档前须进行政治考察。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体检和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按男女招生计划1:1.1的比例(逢小数进位),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政治考察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三段最低控制分数线)。


凡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段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同一段位按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录取。


(二)普通类平行录取专业的录取规则  


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根据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分段录取。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三)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的录取规则


单独考试录取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


十二、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600元。


十三、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招收的各批次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的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统一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择优录用。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十五、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十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二)传真:0571-86836631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688号


(四)邮政编码:310018


(五)E-mail地址:zs@zjjy.com.cn


(六)学校网址: www.zjjy.com.cn


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安徽等10省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安徽等10省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2869


三、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688号


四、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六、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七、招生省份


2020年学院面向安徽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河北省、江苏省、江西省、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贵州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等14省(自治区)开展招生工作。(贵州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等4省自治区的招生章程另发)。


八、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2020年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外语语种要求: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十、报考条件:


所招专业的报考条件均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要求执行。鉴于司法警务专业对口的用人单位公开招录时以男生为主,且对身体条件有要求(一般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建议考生慎重报考。


十一、录取规则


(一)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对高考体检结论不合格者予以退档。


(三)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外不超过110%,具体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有位次号的按位次号顺序录取,没有位次号的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在不分科类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七)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八)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九)无专业加试要求。


(十)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600元。


十三、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十五、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十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二)传真:0571-86836631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688号


(四)邮政编码:310018


(五)E-mail地址:zs@zjjy.com.cn


(六)学校网址: www.zj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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