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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戏剧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02 17:21  阳光高考  浏览量:132

 为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戏剧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89


二、学院性质:公  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单红龙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各专业往年的招生情况和生源质量,以及当年的具体生源构成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来分配具体招生计划,其中省外招生计划如在当地无生源情况下,将调回本省,并按照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计划分配。


六、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达到其所在省份最低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文、理科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4、对口升学类别录取,按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学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5、“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执行。


七、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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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社区文化指导方向)、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书画装裱方向)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剧院管理方向)、导游、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年学费4000元,其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年6000元,分学年收取。


九、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


十、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和疤麻等、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英语语种学生填报。


十一、其他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作取消学籍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院    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


    邮    编:030002


    网    址:www.sxyz.com


    邮    箱:sxxjxyzjc@sohu.com   


    咨询电话:0351—4073381   0351—2721228


    传    真:0351—407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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