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近日,省司法厅将《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全文公布,提出全省中小学校应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高等学校应当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共必修课教育范畴,保证课时数量和学分比重。
条例草案提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健全以案释法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服务公共设施建设。同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学校法治教育的教材、课时、师资和经费。中小学校应当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法治课教师培训。高等学校应当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共必修课教育范畴,保证课时数量和学分比重;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